事項編碼 | 0008230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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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無償獻血獎勵、先進表彰 |
權力類別 | 行政獎勵 |
設定依據(jù) | 1、【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和紅十字會對積極參加獻血和在獻血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2、【部門規(guī)章】《全國無償獻血表彰獎勵辦法》第二條無償獻血表彰獎勵是指對無償獻血事業(yè)作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個人、集體、?。ㄊ校┖筒筷牐罁?jù)本規(guī)定給予的獎勵。 第四條國家級表彰活動每兩年舉行一次 |
責任主體 | 和林格爾縣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 |
責任事項 | 1、受理責任:公示依法應當提交的材料和受理條件;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應當告知理由)。 2、審查責任:審核材料真實性和合法性;實地考察核實。 3、決定責任:作出行政許可或不予許可決定,印發(fā)表彰獎勵批復,說明理由,告知相應權利。 4、執(zhí)行責任:在網站公示批復信息。 5、事后監(jiān)管責任:建立實施監(jiān)督檢查的運行機制和管理制度,依法采取相關處置措施。 |
追責情形及追責依據(jù) | 按照《監(jiān)察法》《國家賠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qū)行政執(zhí)法監(jiān)督條例》等法律條例設定以下追責情形: 1.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申請不予辦理的或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在法定期限內作出辦理審批的;2.對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申請予以辦理的或超越法定權限作出準予行政審批決定的;3.未按照相關政策、法律、法規(guī)履行審查義務,造成糾紛或財產損失的;4.因監(jiān)管不力而造成國家財產重大損失的;5.擅自增設、變更審查程序或條件的;6.在受理、審查、審核、決定、審批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7.在過程中發(fā)生腐敗行為的;8.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的行為。 |
備注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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